入会须知
申请成为协会单位会员,其手续如下:
1、下载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寄回本协会邮箱,同时向协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 件,单位简介、安全许可证(限生产企业);
3、协会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申请单位初步审核 意见。经协会初步审查后,材料将上报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审批,并由协会理事长最终签字认可为协会单位会员(时间为20个工作日);
4、被接纳为会员的单位(协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须由单位法人代表具体指定联系人,在按规定缴纳第一年的会费后,协会既正式发给统一编号的协会单位会员证书,该证书自发证之日起有效。
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1)←点击下载
申请加入协会个人会员,其手续如下:
1、下载申请表;
2、经协会初步审查后,报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审批;
3、被接纳为个人会员后(协会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寄送本人二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 件一张,并按规定缴纳第一年会费后,协会即正式发给统一编号的协会个人会员证书。
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点击下载
联系人:张雅杰
联系电话:010-67318330
传真:010-673183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117号劲松大厦A座711
邮编:100021
会员管理
本协会的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个人会员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意愿;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城市管理领域工作经验;
(四)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但多年在城市管理领域工作,须具有相当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多年从事城市管理领导工作,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六)热心城市科学普及、技术革新工作、做出一定成绩并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其它人员。
二、单位会员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具有一定数量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并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教学、科研能力的城市管理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有关院校、科研机构;
(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
三、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会会费标准和缴纳办法。
第二条 会费标准
(一)理事单位会费:8000元/年
(二)会员单位会费: 3000元/年
(三)个人会员会费:50元/年
第三条 会费缴纳办法
以转账、支票或现金形式交协会财务部门。
第四条 会费缴纳时间
会费每年缴纳一次,时间为每年3月31日之前;3月31日之后入会的会员,仍需按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在批准入会后15日内缴纳当年会费。
第五条 会费的全部收入作为协会经费,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城市管理科技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科学、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协会每年向理事会提交包括会费收支情况的财务报告。
第九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包括会费在内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单位会员的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可选派代表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可优先取得协会出版物和技术资料;
5、对本会的批评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如下服务
1、标准化服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及其它标准化服务;
2、宣贯培训:组织标准化、防灾减灾类相关宣贯及培训工作,并颁发培训证书;
3、科技评价:科技成果评价和人才评价;
4、认证:提供企业体系论证及产品认证;
5、会议会展:组织专题论坛、学术交流会、研讨会、沙龙活动;
6、国际交流: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经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执行。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